【转化】科技成果赋权及转化流程(2024.11.20更新)

发布者:科研办发布时间:2024-01-23浏览次数:351



一、内部签约

说明:

  科技成果转化前,全体成果完成人须约定科技成果的转化方式(所有权转让、申请权转让、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竞价拍卖)、拟转化价格、转化收益分配比例、许可的净收益分配方式等内容。

  学校倡导成果完成人先申请赋权,再转化科技成果

  ①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是指科技成果完成人向学校申请并提交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学校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

  ②赋予所有权仅限于已完成但未提交知识产权确权申请的职务科技成果,可赋予科研人员最高85%的所有权。

 

材料:

  材料1:发明人同意书 2份原件 工转中心1份 学院留存1份

  材料2:浙江工业大学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申报表 

  材料1和材料2,均2份原件 工转中心1份 学院留存1份

发明人同意书模板-模板.docx

赋予长期使用权申报表-模板.docx

 

流程:

  将材料1、2填完,其中,赋予长期使用权申报表“所在二级单位意见”需要科研秘书签字-科研副院长签字-学院章。


二、提交申请

(一)科技成果赋权及转化的申请流程需线上线下同步进行。

线过安心屋https://anxinwu.orginone.cn/#/auth)进行。先申请账号,具体见下PDF链接

线下:赋予长期使用权申报表、发明人同意书2份纸质文件需学院的科研秘书、科研副院长签字并盖章后将原件交至东科教北楼223办公室 吴双老师(安心屋平台上的材料,只需要提交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电子稿即可,可以等合同盖科技合同章的环节,将上述两个原件表上交)。

科技成果赋权及转化流程说明202410.pdf


(二)资产云平台使用说明与注意事项:

1.联系转化办新建个人资产云账号。资产云账号由转化办(东科教北楼223办公室吴双 88320693)负责新建与开通。账建成后登录账号为手机号,初始密码为:手机号后六位@Zcy

2.登录资产云后,点开左侧“成果安心屋”中的业务中心,根据情况选择“成果赋权”或“成果转化申请”,开始申请。成果库里没有成果还需录入。


三、评审公示

  协议定价须公示15个自然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入审批程序,有异议的转入挂牌交易、拍卖等公开交易方式。成果完成人与科技成果转化受让方存在利益关联时(如发明人是企业法人),必须挂牌交易。挂牌交易需公开15个自然日。竞价拍卖报名由媒体公开7天。


四、合同签订

  金额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转化办审批;200万元(含)-500万元的由科技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审批;500万元及以上的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审批通过后签订书面合同,到款以后办理变更等手续。如提出在相关变更材料上加盖浙江工业大学公章,课题组可随时联系转化办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在完成变更手续后,可联系转化办办理合同免税手续。办理合同免税前,需要向企业确认是否接受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企业只能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无法办理合同免税。企业打款且老师开完发票后,需老师登录老科研管理系统新增。


注意事项:

  1.合同日期及盖章时间只可在公示结束之后。

  2.合同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一栏需科研副院长签字。

  3.合同需签订陆份

  4.专利变更后权利人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一致。

  5.合同签订时间需要在公示日期以后。


五、收益分配

方式1 参照横向管理

分配比例:

  学校、成果完成人分别按学校横向管理分配净收益。净收益指到校经费扣除税费、审核评估费(500元)等中介费、申请费和维持费等的剩余经费。(如到款100万内,学校管理费10%

优点:

  净收益采用横向项目管理形式办理的,到校经费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科技类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浙工大发〔202022号)提取管理费,项目类别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科技项目认定办法》(2020年修订)(浙工大发〔202021号)认定并上浮一级

 

方式2 现金提取

分配比例:

  学校、成果完成人分别按20%80%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净收益指到校经费扣除税费、审核评估费(500元)等中介费、申请费和维持费等的剩余经费。

  学校倡导成果完成人先申请赋权,再转化科技成果。被赋权的科技成果转化后的净收益,学校、成果完成人分别按15%85%的比例进行分配。

优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择现金奖励提取的合同,必须要做合同登记。如果办理合同免税,可同时合同登记;如果没办理合同免税需要单独做合同登记。(合同免税以及合同登记流程见附录)

 

所需资料:

1)酬金发放明细表

2)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公示表

3)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备案表

  在合同登记之后,提交现金奖励公示信息表(参与现金分配的老师签字),转化办开始15天现金公示。公示完成后,需提交以上三个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文件。现金奖励每月月底发放。

  注意:现金奖励提取公示必须要有合同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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