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22浏览次数:1001

学院各教工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ME在行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标浙江省高校“两个标准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开展党支部书记2020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根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委员会关于印发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简称“两项通知”),评选202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在近一年担任党支部书记、支委、专兼职组织员、师生支部共建联系人等党务工作。各支部应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进行推荐。

二、述职及评选程序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考核评选

1.按照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党支部自评和述职答辩等。党支部根据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学院党委召开教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组织专家、学院“两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评分,现场述职对照“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6分钟。上一年度“一部一品”立项党支部针对立项活动进行5分钟以内的结题答辩,学院给予验收通过党支部下拨剩余立项经费。述职时间:2021年1月5日(周二)下午2:00,地点:机械楼D526会议室。

2.学院党委综合考虑支部党建工作,对照考核指标,确定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等次,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中评选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党员考核、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1.按照《浙江工业大学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教师党员、教辅行政党员分类管理的按要求,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对照相应“先锋指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党员自评、互评和党支部评分的打分,党支部填报《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汇总表》(附件1)。“先锋指数”考核等次优秀的党员可被推荐参评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党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附件2、3)。

2.学院党委审定。学院党委审定党支部的党员考核结果;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考核。评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若干名。

三、表彰

学院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党建质量、夯实学院党建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总结交流评优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标争先、比学赶超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发展。

请各支部按照“两项通知”要求开展党内党员民主评议考核与推优工作。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材料电子稿于2021年1月3日前发送至zhengjie@zjut.edu.cn;附件1-3请于2021年1月7日前交学院(纸质稿交至机械楼A501,电子稿发送至zhengjie@zjut.edu.cn),党员个人考核表由支部留档备查。


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党委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1: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汇总表.doc

附件2: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3: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doc

浙江工业大学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党员队伍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newsDetail.jsp?id=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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