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12-19浏览次数:1098

各教工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两学一做·ME在行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开展党支部书记2019年度党建工作述职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根据《中共浙江工业大学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委员会关于印发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江工业大学金沙9570官方版入口教师党员先锋指数考核制度(试行)》文件(简称“两项通知”),评选2019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优秀教职工共产党员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在近一年担任党支部书记、支委、兼职组织员、师生支部共建联系人等党务工作。各支部应结合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推荐。

二、述职及评选程序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考核评选

1.按照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党支部自评和述职答辩等。党支部根据考核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学院党委召开教师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组织专家、学院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评分,现场述职对照“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6分钟。述职时间定于12月31日下午3:30,地点:机械楼D526会议室

2.学院党委综合考虑支部党建工作,对照考核指标,确定教师党支部“对标争先”等次,在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支部中评选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党员考核、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1.按照教师党员先锋指数考核办法,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教师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党员自评与党支部考核,党支部填报《党支部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汇总表》(附件1),先锋指数考核等次优秀的党员可被推荐参评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学院党委审定。学院党委审定党支部的党员考核结果;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考核。评选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若干名。

三、表彰

学院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建立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总结交流评优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使评选、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标争先、比学赶超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学院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发展。

请各支部按照“两项通知”要求开展推优工作,积极申报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相关推荐表的电子稿请于2019年12月27日(周五)前交学院,发至组织员邮箱zhengjie@zjut.edu.cn)。

 

附件:党内推优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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