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建华
组员:李研彪,应富强,杨庆华,张征
纪律检查工作负责人:章嫦华
二、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计划(含硕博连读) | 硕博连读 |
机械工程 | 22 | 13 |
化工过程机械 | 6 | 6 |
三、复试资格
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四、复试内容、复试标准、复试成绩的组成
1.英语能力测试(40分)
以对话形式进行,考察其英语听说能力及专业英语水平。
2.面试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60分)
参加复试考生应向复试小组陈述个人自大学以来的求学经历、科研经历和研究成果以及本人拟从事的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了解、看法及研究工作设想、攻博期间的时间安排等,复试小组应通过全面考察考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特别是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择优录取。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录音、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五、录取工作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根据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申诉渠道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鲁聪达
电话:0571-88320235
邮箱:lcd@zjut.edu.cn
七、资格审查:
各学科要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须指定专人在复试前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其中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27日 12:30至13:30
资格审查地点:机械楼A804
资格审查所须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6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因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已在2016年1月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复试时无须重复提供,由学校统一反馈给学院复审。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非应届在校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工作单位是高校的,需加盖高校人事处的章。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八、体检
4月28日下午13:30-16:00,考生体检(自行在朝晖校区医院体检,届时考生凭身份证进行体检,体检费50元)。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注:硕博连读生也需参加本次体检)
九、复试安排
机械工程:4月27日下午13:30起,机械楼A810
如有疑问请联系张老师:13588115446
十、备注
1.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合同;
3.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复试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
机械工程:揭刚、金晶、赖李李、林辉、吕焕培、潘隽、
邱磊、孙佳楠、韦晔华、周余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