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外支持计划”分以下四个类别:
(1)获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者(包括基金委面上项目、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
(2)获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项目资助者;
(3)获国外学校(研究机构)邀请并获得对方经费资助者;
(4)入选学校“朝晖计划”资助者。
二、申请流程:
(1)申请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海外支持计划申请表》,由学院、学科、申请者共同确定海外研修计划,研修计划应明确海外研修期间具体任务及回校后体现研修成果的具体指标(如高水平论文发表、双语课程开设、科研项目申报、国际合作交流、人才智力引进等)。申请表经所在学科、学院推荐后,报学校人事处审批。
(2)支持对象派出前须与学院、学校签订《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海外支持计划派出协议》,同时提交相应的《浙江工业大学出国人员工资及岗位津贴继续发放申请表》。结束研修任务回校报到时应向人事处提交书面研修总结和合作教授对其的评价等材料,并在学院或学科范围进行学术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