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3-06浏览次数:1026

浙江工业大学(
 
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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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机电[2008]1号

 
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系、研究所、实验中心:
    为了切实提高2008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和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加强200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现就过程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1、指导教师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的规定,每位指导教师平均每周不能少于8小时的面对面指导,并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和考勤,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与考核表》。对于擅自离校或请假逾期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将相关情况报告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对有关学生按照旷课作出相应处理。
   2、各系组织专家、教师做好三次全面检查和2次抽查工作。指导教师、学生应配合系做好检查和抽查工作,对于无故延迟上交相关材料两次以上的学生给予取消答辩资格的处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次检查:3月中旬   全面检查学生的文献综述报告、英文文献翻译和开题报告,并给出“合格”、“不合格”评定和整改意见。
(2)4月初、4月下旬安排两次抽查,各系抽取30~50%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依据进度计划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并给出“合格”、“不合格”评定和整改意见。对于抽查中发现的无视毕业环节管理制度、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严重滞后的学生,取消其答辩资格,并公布抽查结果。
(3)第二次检查:5月中旬  学生上交毕业设计(论文)打印稿,组织专家全面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提出整改意见,并给出“合格”、“不合格”评定。对于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严重滞后的学生,取消其答辩资格。并公布检查结果。
(4)第三次检查:5月下旬  全面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整改情况,给出“合格”、“不合格”评定和整改意见。对于整改情况较差的学生,取消其答辩资格,并公布检查结果。
     3、实行学院大组答辩制度。对于历次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滞后、质量较差的各专业学生,参加学院专门组织的大组答辩,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各系认真组织好专业的大组和小组答辩工作,各研究所配合相关系做好答辩工作。学生应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学院答辩委员会将对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
2008届  毕业设计(论文)  过程管理
  抄送:
教务处
  机电工程学院
              2008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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